返回 武道主宰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四百四十三章神兽渡劫(一)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落秋中文网]https://m.luoqiushu.com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第四百四十三章神兽渡劫(一)

    看到仙界之门出现的时候,剑虎躯一震,脸上露出激动的神,张开嘴巴想要说些什么,但最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。

    当年在上古zhan场渡劫失败,他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,但随后陆凡救了他。

    本以为以散仙之躯想要成功渡劫根本就不可能,可让剑没想到的,自己最终还是做到了,并且一切仍跟陆凡有关。

    可以肯定的说,没有陆凡,就没有如今的他,他也就不可能渡劫飞仙。

    “诸位,我的仙界之门出现了,我在仙界等你们。”半响后,剑红着眼睛看了众人一眼,热泪盈眶道。

    “剑,此去仙界一切都是未知,毕竟我们谁都没有去过仙界,所以你去了之后一定要小心,我们会尽快来找你的!”认真看着即将飞升仙界的剑,dao皇天行正视道。

    颔首点了点头,剑脸上露出心意足的表,当即体在不受控制的况下似乎被一股神奇的力量所牵,直接朝仙界之门飞了过去。

    在众人的关注下,剑渐行渐远,最终jin ru仙界之门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因为剑走进仙界之门,仙界之门的颜也逐渐淡,直至最后彻底消失在他们眼中。

    “呼呼,终于飞升成功了!”看着剑消失的方向,陆凡轻叹了一口气,如释重负。

    知道dao皇天行、阵神万剑一以及神医不死佛等人还在等待自己帮助他们渡劫飞升,但刚才凭借星团之力跟九重天劫抗衡后陆凡极为疲惫,他不敢铤而走险。

    因此,在颇为谨慎的看了剩余一众散仙,朗声说:“诸位,剑前辈渡劫你们也看到了,散仙的天劫远比普通的天劫要大,尤其是最后三重天劫,其威力达到匪夷所si的地步。本来我已经星团境足以控制第八重天劫和第九重天劫,可真正亲经历后我才知道差距。刚才用星团境对付第八重天劫的时候我就很吃力,所以当第九重天劫到来时我很犹豫,并最终没有施展出星团境,而是改用星团之力。现在仔细想想,刚才对我和剑来说都是一次冒险之旅。如果我固执的继续施展星团境的话,恐怕第九重天劫会直接将他劈死,万幸的是我没有让悲剧发生。不过经过散仙天劫后,我的体也疲惫了,而且有很多的地方需要我去总结,只有这样,才能确保你们渡劫时的安全。所以如果可以的话,我希望三天后你们再渡劫。”

    “安全要紧,我们什么时候渡劫都没有问题,一切听从你的吩咐。”脸平和的看着陆凡,dao皇天行坦言道。

    他们知道,非得已,陆凡肯定会即刻帮助他们渡劫的。

    此刻却要等三天,足以见得,他肯定是体不适,否则也不会提出这种要求。

    交代一番后,陆凡直接和白如雪以及韩冰三人回到宙戒中。

    “陆凡,你没事吧?”见陆凡眉头紧皱,始终都是一副郁郁的样子,韩冰忐忑道,生怕他有事。

    “还好,不过这次的第九重天劫实在是让我太震撼了,我到现在还没缓过神来!”心有余悸的看了两一眼,陆凡唏嘘道,感慨不已。

    “第九重天劫的确恐怖,不过在我看来,你的星团之力更胜一筹,至少在跟第九重天劫交锋的时候,你的星团之力没有入下风。”欣的看着陆凡,白如雪轻轻牵着他的大手,无比崇拜道。

    “老实说,我也没想到星团之力在危急时刻竟然能爆发出这么恐怖的力量,完全不在我的意料当中。”说到这里,陆凡脸上的神总算是舒展开来,温柔道:“好了,三天后还助他们渡劫,我先养一下体,希望不会再出现意外。”

    时间过得很快,转眼间,三天过去了。

    当陆凡和韩冰、白如雪两再次出现在dao皇、神医等一众散仙跟前时,陆凡又是一副踌躇志的样子,气度不凡,浑散发出大的气息。

    反观dao皇、阵神等人,因为知道今天要渡劫飞升,所以他们每个人都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,十分激动。

    “陆凡,休养了三天,感觉怎么样?”眼神炙热的看着陆凡,天行朗声问道。

    “还不错。你们都准备好了没有?”负手而立,陆凡朗声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们都没问题。”

    颔首点了点头,陆凡看了一众散仙一眼,说:“接下来谁先渡劫?”

    “让我先来吧,我都迫不及待想要到仙界去找剑了!”从容地站了出来,dao皇血液道,双眼中露出期待的神。

    “你放心,这次不再是摸石头过河,只要小心谨慎一点,应该不会出现问题。来吧!”一傲气,陆凡朗声道。

    正如陆凡说的那样,跟第一次剑渡劫比起来,陆凡更有心得,他很清楚知道自己在哪一步该做什么,运筹帷幄,使得一切了然于。

    事实正如陆凡说的那样,在接下来将近一炷香的时间,dao皇渡劫一直都很顺利,唯一感到棘手的就是第八重天劫和第九重天劫,但是在陆凡的努力下,一切都平稳的度过了,并没有出现

第四百四十三章神兽渡劫(一)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