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50章 罪犯宣判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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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财政困难。赤字严重,但中央政府在可能的基础上也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,现在已设立北京大学、北洋大学、人民大学、山西大学(原山西中西书斋改组)、东南大学(原两江高等师范高专改组)、复旦大学(原中国公学和复旦公学合并后改组)、交通大学(由南洋公学改组而来)等六所国立大学,拟在人民大学完成迁址后设立国立东北大学,中国医科大学,在武汉设立国立武汉大学……教育部鼓励设立私立大学,在将来时机成熟可进一步升格为国立大学……去年,各地新建各类职业学校28所。高级中学36所。初级中学112所,高级小学359所。初级小学1045所,使适龄之儿童入学率提高近一成,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,力争在民国四年实现小学总入学率超过五成,中学入学率超过两成的目标……”
……
张謇的工作报告完毕后,是听取最高法院关于袁世凯集团审判报告。
“集团主犯袁世凯,原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,为‘秦时竹案、‘宋教仁案、‘吴禄贞案、‘张振武案、‘京城兵变案等一系列恶性案件之幕后主使,经本院查实,尚犯有贪污、受贿等罪行,判处死刑,褫夺公权终身,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,剥夺一切荣誉称号,该犯已在护国战争一役中身亡;
集团一号从犯袁克定,系袁世凯之子,经查实,跟随袁世凯参与一系列大案,积极为其出谋划策、上下奔走,并有其余罪行,判处无期徒刑,褫夺公权终身,并处没收本人全部财产,该犯在羁押期间自杀身亡;
集团二号从犯赵秉钧,原中华民国国务院总理、内务部长,跟随袁世凯参与一系列大案,积极为其效劳,原本判处无期徒刑,因在护国战争中反正检举有功,并能揭发他人,故判处有期徒刑20年,褫夺公权20年,并处罚款50万,剥夺一切荣誉称号,因本人体弱多病,顽疾缠身,且认罪态度良好,现予以保外就医;
集团三号从犯黎元洪,原中华民国副总统、湖北省都督兼参谋总长,捏造谣言、伪造证据,伙同袁世凯处死张振武,在湖北任上并有其他罪行,判处有期徒刑20年,褫夺公权20年,并处罚款50万,剥夺一切荣誉称号,该犯在护国战争中因飞艇坠地而身亡;
集团四号从犯曹 锟,原陆军第三师中将师长,一贯跟随袁世凯,重点煽动兵变,并有贪污、受贿等其他情节,判处有期徒刑20年,褫夺公权20年,没收本人全部财产,剥夺一切荣誉称号。该犯已在护国战争中饮弹身亡;
集团五号从犯张怀芝,原天津镇守使,一贯跟随袁世凯,重点煽动兵变,给天津造成重大损失,并有贪污、受贿等其他情节,鉴于认罪态度良好且能揭发其他罪犯罪行,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。褫夺公权15年,处罚金20万,剥夺一切荣誉称号;
集团六号从犯段芝贵,原江西宣抚使,陆军第一军军长,一贯跟随袁世凯,曾与袁克定合谋煽动兵变,并有贪污、受贿、渎职等其他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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