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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跳下来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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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甭管外面的人怎么谈, 刘意和沮授的信是有来有回, 沮授是蚕头燕尾, 一波三折,一手漂亮的隶书让刘意大开眼界,至于刘意本人。

    刘意:给我爬。

    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刘意口述,郑浑代笔,自打郑浑发现刘意本人就是个混吃混喝的死宅后,郑浑极为伤感。

    “何太后何必如此。”

    是的,刘意把锅甩给何氏了。她和小毕一唱一和,把郑浑哄得一愣一愣,觉得刘意太不容易了, 生于深宫被无知妇人打压, 以致一手稀烂的毛笔字,若非阿父慧眼识珠, 长公主岂不是要明珠蒙尘。

    郑浑自己脑补完后, 隔天再给刘意上课时,那是目光中带着惋惜又有怜爱,刘意想了想郑浑家里的儿子,觉得这位八成是父爱泛滥。

    再想沮授……行吧,她占了个年龄的便宜。

    写字工具的不多,就三样, 本子, 笔, 橡皮擦;竹简, 毛笔,刀。由于刘意技术太菜,郑浑只给了一个简,既竹片。

    简相当于现在的页,连起来叫册。再长就是篇,汇聚起来重量可观。牍是木板,比起只能写一行的简,它可以书写多行。一般情况下牍属于完整体,书写短文或者书信。

    笔的变化不大,郑浑跟教儿子一样给刘意上课,谈起笔的历史,“秦谓之笔,楚谓之聿,吴谓之不律,燕谓之弗。蒙恬造笔,非是造,不过精于前人耳。”

    可见大家对名将蒙恬还是很理智的,没有无脑吹捧自家大大。 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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